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 2025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日期:2025-12-09 点击率:

根据《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规定(修订)》(泸职院〔2024〕182号)、《泸州职业技术学院2025级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规定,为做好2025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特制定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2025级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机构

组  长:银盈、陈运军

副组长:龙小宏、郑欣

成  员:杨征、汪洋、何佳林、何顶军、邱有春、王利

工作职责:审核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及转专业考核方案;监督转专业资格审核、考核命题、考试组织、成绩评阅等全流程工作;确保转专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规范落实;协调处理转专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弘礼楼4110,负责审核并上报备案转专业学生名单、处理转专业日常事务、受理转专业异议等工作。

二、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转专业事宜

12月5日—7日,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设置转专业信息。

(二)学生申请转专业

12月9日至12月12日,学生在教务系统中提交转专业申请。

教务管理系统学生转专业操作流程: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选择“学籍”→选择“转专业申请”→点击“学生转专业申请”→选择申请专业→提交申请→确认提交→填写联系方式、申请理由→确定→查看申请审核结果→申请通过→接收通知参加转专业考试。

(三)初步审核学生转专业资格

12月9日至12月12日,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后,教学秘书负责对本学院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初步审核,初步审核标准参照《泸州职业技术学院2025级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及本细则要求,重点审核学生是否符合转专业基本条件、是否属于受限专业、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有效,并根据审核结果填写《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拟转专业汇总表》。

(四)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生转专业资格

12月13日至12月21日,学校工作领导小组结合申请条件进行转专业资格最终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提交教务处,由教务处在教务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天。

(五)转专业考试

按教务处公示最终转专业学生名单组织转专业考试,考试时间为:12月27日上午09:00-10:30,学院按照公布的实施细则组织开展转专业考试及成绩评阅,并将考核成绩在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网站进行公示,成绩公示期为3天。学生对考核成绩有异议的,可向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复核申请(需注明异议理由及佐证材料),领导小组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反馈结果,复核结果为最终成绩。

(六)公示转专业结果

将拟接收学生名单报学院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教务处,由教务处报送院长办公会审定,审议通过后在教务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七)学生确认转专业及报到

公示结束后,学生前往拟转入学院教学秘书处进行确认和报到,确认和报到时间、联系方式另行通知。逾期未确认和报到的视为放弃转入资格。

(八)信息同步更新

公示结束后,学校正式发文,教学秘书同步更新学生名册,确保与学校教务系统数据一致。学校及时更新学信网学籍信息,实现全口径数据精准对接。

三、转专业学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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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核

(一)考核方式

拟转入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软件技术、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专业的学生须参加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转专业考试,考试采用笔试闭卷形式。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学院成立以教学副院长为组长的转专业考核命题小组(由3名及以上相关专业教师组成),命题严格遵循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试题及答案严格保密;考核结束后,由命题小组以外的2名及以上教师进行双人独立评阅,评阅完成后交叉复核,确保成绩准确。

(二)考核内容、评价标准

本次转专业考试聚焦“通用信息技术基础”与“专业倾向认知”两大核心模块,面向2025级意向转入软件技术、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专业的考生,全面考查其信息技术基础能力与对应专业的认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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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核时间及地点安排

考核时间:12月27日上午09:00-10:30

考核地点:弘礼楼一楼4108机房

五、转入后补修课程要求

若转入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的学生未学习《高等数学》和《信息技术应用》两门课程,学生转入后需要补修并考核合格。

六、注意事项

1.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须慎重考虑,认真查阅学院转专业具体要求及相关考核方案,转专业申请一经批准不得更改。

2.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线下审核,并在线上提交转专业申请及佐证材料,否则视为主动放弃。

3.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转专业相关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学生继续在原专业学习。

4.专业调整后,由教务处提供专业调整学生名单给计划财务处,计划财务处按照转入专业学费标准核定,以学期为单位进行核算多退少补。

5.转专业成功后,原专业所修课程成绩未合格的,应按《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学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和《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学生课程重新学习管理办法(修订)》规定参加课程补考或重新学习。

6.应按照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中明确的补修课程要求,进行课程补修。

7.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参加原专业本学期的学习及其一切活动。无故旷课、旷考或有其他违纪行为者,除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外,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8.学生如有疑问可以进行电话咨询。

七、其他

咨询电话:

0830-3150397(工作日08:10-12:00,14:40-17:30)

投诉电话:

13568626770(工作日08:10-12:00,14:40-17:30)

投诉邮箱:

28093363@qq.com(邮件将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

 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2025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1).pdf


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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